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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职能部处

为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精神及北京市教委相关工作安排,我校定于20235月至8月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选拔赛,从中选拔推荐优秀学生项目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赛道参赛组别及参赛对象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赛事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及分工

学校成立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首都师范大学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和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处、校团委国际文化学院正职担任委员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工作人员由上述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相关事宜。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教务处:负责大赛整体组织协调保障、政策咨询和报名指导等相关工作

招生就业处:负责精创杯参赛项目报名指导、项目培训评审选拔工作负责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主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中国大陆参赛项目推荐、报名指导和培育等工作

校团委:负责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推荐、报名指导和培育等工作

国际文化学院:负责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主赛道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和国际参赛项目推荐、报名指导和培育等工作

生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学校层面的宣传动员、项目挖掘等工作

二、院(系)工作

1.成立院(系)竞赛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建议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教学秘书参与。

2.比赛面向全日制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本专科生、研究生)。具体参赛要求详见附件1参赛项目分类与要求。

3.院(系)按要求收集创意新颖、质量较高、具有实践应用价值的创新创业成果,积极动员教师带领学生团队组队参赛。

4.为参赛项目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持。

5.院(系)之间应做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鼓励跨院系组队项参赛,根据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确定项目归属

6.原则上协助学校竞赛组委会做好项目选拔、项目指导和培育工作。

三、比赛安排

1.部署动员。教务处联合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国际文化学院各院系教学口、学生口工作人员,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大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大赛氛围,动员符合条件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原创项目积极参赛。教务处将大赛通知发布给教学院长和教学秘书,并抄送给院系正职。校团委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相关内容发送给院系党委副书记、团支部书记。研究生工作部将大赛通知发送给研究生辅导员。学生处将大赛通知发送给本科生辅导员。

2.参赛报名(截止至710日)。参赛团队通过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客观填写项目信息,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招就处对“精创杯”参赛项目予以线上报名指导;校团委对“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参赛项目予以线上报名指导;国际文化学院对国际参赛项目予以线上报名指导(具体报名情况以上级最新通知为准);教务处就政策问题解答所有参赛团队咨询,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线上报名指导。

3.选拔项目710-714

招生就业处负责培训高教主赛道产业命题赛道中国大陆参赛项目校团委负责培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国际文化学院负责培训高教主赛道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和国际参赛项目。教务处全程予以协助,必要时进行相关协调工作。

4.对进入决赛的项目进行培育7月中旬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国际文化学院分别对晋级进入决赛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

5.市赛网络评审(723-729。北京赛区组委会组织专家对推荐进入市级复赛的项目进行网络评审,择优选出各赛道晋级市级决赛的项目。

6.带队参赛84日-87日)按照市教委市赛决赛具体安排,教务处牵头,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国际文化学院带队组织晋级项目参加市赛。

四、大赛奖励

学校对入围中国国际“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市赛决赛和国赛的项目予以适当的经费支持。

按照创新学分管理办法和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最新文件学校将对参加“精创杯校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市赛、国赛的获奖项目进行奖励对符合创新学分申报要求的在校本科生给予相应创新学分奖励和奖金奖励,对获奖项目指导教师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评审规则

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看评审规则的具体内容。

补充说明

1. 报名参赛者须严格按照参赛项目要求和参赛对象要求参赛。对违规项目,学校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任何损害学校名誉、权益的行为,学校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校权益的权利

2.所有参赛项目视为对首都师范大学发布、录制、结集出版其成果及衍生品予以无条件授权,以供宣传推广。

3.所有参赛相关材料在上交前须严格确认组员名单、组员顺序,一经上报不予更改。

4.首都师范大学竞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七、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教务处:曾达,68902805,校本部新主楼307室

招生就业处:黄丹,68901029,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211

研究生工作部:徐牧驰,68901247,校本部新主楼421

学生处:刘天68902046,校本部新主楼201室

校团委:陈68902640,学生活动中心二层西侧

国际文化学院:贾如68901049国际文化学院南楼107室


首都师范大学教务处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处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首都师范大学国际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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