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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及以前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21:14;  编辑:谭华山;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1年及以前

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将聘请专家对我校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每个项目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结题验收表(模板见附件2)。

2.项目任务书原件(已返还给项目负责人,若遗失,可至综合楼230办公室补领备份件)。

3.研究总结报告。

4.成果支撑材料(封面模板见附件3)。

二、材料规范要求

1.材料填报

完善需提交的各项材料的相应内容;保证表格格式的规范,字体格式的统一;验收表需要签字的部分请认真签名。成果支撑材料包括:主要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文件、奖状须全文复印,专著或教材复印封面、版权页及目录,论文等复印杂志封面及论文正文)并附上目录。

2.延期和变更

1)确实因某些客观因素未能完成项目既定任务无法结题验收,需填报延缓结题申请(模板见附件4),经学校批准后延迟到明年统一验收。

2)若项目在结题过程中发生人员变化、调整研究计划等(请尽量不要发生变化,尽量保持研究人员前后一致),需填报项目调整申请表(模板见附件5)。

三、材料报送

1.电子资料的提交

项目负责人需要在20231127日前登录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网址:/cqnu/smu_trpms/trpms,通过校园门户账号密码登录,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7),在右下角“我的项目”中点击待验收项目提交材料电子档。

2.纸质材料的提交

项目负责人应将一份加盖签章的纸质版《验收表》或《延缓结项申请》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单位汇总后连同加盖签章的《汇总表》(附件 6)各一式一份于1127日前报送到综合办公楼230室,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sjwcjyk@163.com。所有支撑材料不用提交纸质版。

四、其他

校级教改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关系学院教学年终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督促,认真组织,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按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确保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林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5362778


     附件:1. 2021年立项待验收的校级教改项目名单

     2. 校级教改结题验收表(模板)

      3. 成果支撑材料封面模板

     4. 延缓结题申请

     5. 项目调整申请表

     6. 2021年及以前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7. 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说明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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