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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9日 10:2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教学督导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教学督导专家(含校教学秩序督导组和校教学质量督导组)每两年为一个聘期,本届教学督导专家聘至2024年2月期满。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专家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监控效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如期开展教学督导专家换届工作。现将推荐校级教学督导专家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事务,关心学校发展, 乐于奉献。

(二)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三)教育观念先进,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水平及较强的组织能力。

(四)有高级职称,从事过十年以上的高校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丰富。

(五)身体健康,聘期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二、工作职责

教学督导专家工作职责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教学督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推荐方式

1.请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1名校教学秩序督导组专家;校教学秩序督导专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退休教师,经学校遴选审核后发文聘任。

2.请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校教学质量督导组专家,优先推荐获得过金牌教师奖、教学优秀青年教师奖等教学类奖励的教师。少数学院若确有优秀人选,可酌情多推荐1名,经学校遴选审核后发文聘任。

四、推荐材料

相关推荐单位,请于2024年3月4日前将《重庆师范大学校教学秩序督导组专家推荐表》(附件1)纸质稿报送弘德楼1104,电子稿发送至1427612113@qq.com ;《重庆师范大学校教学质量督导组专家推荐表》(附件2)纸质稿报送综合楼232,电子稿发送52788435@qq.com。

联系方式:饶老师(教学质量),65362622;彭老师(教学秩序),65910018。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校教学秩序督导组专家推荐表

2.重庆师范大学校教学质量督导组专家推荐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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