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效果,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重师发﹝2022﹞86号)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制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
各教学单位应选聘一批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要求,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为人正派、爱生敬业;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或科研能力;熟悉所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环节,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有较强的业务指导能力,具有与所带学生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背景教师担任本科生导师。要切实保障工作待遇,提高教师参与本科生指导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导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批优秀的本科生导师队伍。
二、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安排工作
对于2021、2022级学生,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可对现有导师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切实保障指导效果。对于2023级新生,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本科生导师制的宣传,做好导师选聘和师生互选工作,按要求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导师安排汇总表(附件1)。
三、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导师考核与总结工作
各教学单位依据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及本单位实施细则,对参与2022-2023学年指导工作的本科生导师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对本单位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情况及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并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撰写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导师工作总结(附件3)。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在10月20日前将相应材料(附件1-3)纸质档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督办公室(综合楼232-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sjwczljdb@163.com。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65362622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导师工作安排汇总表
2.重庆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导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3.重庆师范大学2022-2023学年本科生导师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