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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本科生秋季实习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16:45;  编辑:唐春;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条例(修订)》 (重师发〔2021〕51号)精神,我校2024年秋季实习工作即将结束,为加强实习工作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实习总结与评定,完成实习档案材料无纸化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总结

1.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组织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专业撰写实习总结(师范主要内容和基本格式可参考附件1,非师范可参考附件2)。

2.学院应组织召开实习总结汇报会,查找问题不足,总结成绩经验,撰写实习总结汇报会议纪要。(师范实习总结汇报会议纪要格式参考附件3,非师范参考附件4)。

二、实习成绩评定

1.请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条例(修订)》(重师发〔2021〕51号)文件(附件5)的要求,组织教师在“实践教学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对实习学生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填写实习成绩鉴定表。“平台”已与教务系统对接,学院无需再进入教务系统登载实习成绩。

2.学院应督促学生严格按照实习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实习过程性材料并按时在“平台”中提交;指导教师应在2024年12月30日(周一)前对学生提交的实习任务材料进行批阅,并在“平台”中做好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学院分管领导于2025年1月6日(周一)前完成对本院学生实习成绩的审核确认。

为了保证本学期学生实习成绩能够及时评定,实习单位的打分部分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带回的纸质《实习鉴定表》登录“平台”完成评价。(指导教师打分操作及院系领导审核操作说明见附件6)

三、优秀实习生的评选

请各学院严格按参加秋季集中实习学生总数的15%推荐校优秀实习生,遴选好优秀实习生名单后,由相应的指导教师在“平台”上完成学生推优,系主任要对专业的推优名单进行审核,2025年1月6日之前学院领导要对学院的总推优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学生推优及名单导出操作说明见附件7)。

四、总领队教师(师范)与实习指导教师考核

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评定结束后,须对总领队教师(师范)和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考核。总领队教师(师范)由实习点所有实习学生打分评价,指导教师由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打分评价,学院应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可将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年终绩效考核中,保障实习教学质量持续提高。总领队与指导教师评价由相关学生在“平台”中完成调查反馈任务即可,无需提交纸质档。

五、实习巡视与指导记录

请各学院在实习结束后按要求在“平台”上传实习巡视记录表(见附件8),并附实习巡视相关照片在记录表中。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记录(见附件9)由指导教师上传至“平台”中,实习质量检查将分学院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指导记录。

六、采集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在实习结束后应及时采集实习单位对我校实习工作开展、人才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要求、用人需求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安排有总领队(师范)的实习单位,由总领队统一负责采集,其余单位由指导教师搜集所指导学生的实习单位意见,填写《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意见采集表》(见附件10)上传至“平台”中指导教师任务处。

七、组织开展教育研习(师范)

相关学院应结合秋季实习情况,及时开展师范生的教育研习活动,鼓励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三习贯通培养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开展教育研习活动,深入反思教育教学实践经历,更好地理解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强化教师教育技能提升。指导教师应做好教育研习教学计划和指导纪要,督促学生完成教育研习记录与反思、教育研习总结报告等材料,并做好成绩评定工作。相关任务均需在“平台”中完成提交。

八、实习材料存档与上传要求

1.各学院存档材料

学院需对重要的实习会议记录、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有关实习的通知、学生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实习成绩汇总登记表、学院教育实习总结以及有关实习简报、图像资料、实习巡视记录表等进行整理归档。

2.上传材料的要求

各学院需从“平台”导出推优名单并打印后签字、盖章,于2025年1月8日(周三)12点前交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239办公室。

请各学院于2025年1月6日(周五)前在“平台”中“归档管理”处上传下列实习材料的电子版,其中材料1、2需签字盖章后再上传。(归档管理文件上传操作说明见附件11)

材料:1.学院教育实习总结材料(分专业撰写)

2.实习总结汇报会议纪要

3.其他材料(实习会议记录、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等)

九、重要时间节点

1. 2024年12月30日(周一)前:完成实习成绩登载。

2. 2025年1月6日(周一)前:完成实习成绩审核确认、上传归档材料,完成实习学生推优名单审核。

3. 2025年1月8日(周三)12点:上报实习学生推优名单。

“平台”将于2025年1月7日凌晨关闭,关闭后不能再登载,也不能修改成绩,学校后续将开展成绩对接工作。请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实习过程性质量监管,及时组织开展实习总结,提醒学生、指导老师、院系管理员按时完成任务上传、成绩评定、材料归档等任务,确保本学期实习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冉智勇 联系电话:65362230

附件:

1.学院教育实习总结参考格式(师范)

2.学院专业实习总结参考格式(非师范)

3.实习总结汇报会议纪要参考格式(师范)

4.实习总结汇报会议纪要参考格式(非师范)

5.重师发〔2021〕51 号重庆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条例(修订)

6.指导教师打分操作及院系管理员审核操作说明

7.学生推优及名单导出操作说明

8.实习巡视记录表

9.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毕业实习教师指导记录表

10.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工作意见采集表

11.归档管理文件上传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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