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重庆师范大学与基础教育学校师资互派互聘实施办法(试行)》(重师发〔2022〕80号)精神,结合教育部审核性评估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基础教育学校(含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下同)的合作,现征集我校与基础教育学校师资互派互聘的需求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求计划征集类别:师资外派项目、师资外聘项目
二、外派外聘时间:2025年
三、师资外派项目、师资外聘项目的工作要求、工作任 务、工作待遇、管理与考核详见《重庆师范大学与基础教育学校师资互派互聘实施办法(试行)》(重师发〔2022〕80号)(附件1)。
四、各学院需制订本学院师资外派、外聘年度计划,确保外派师资比例不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要求。
五、师资外派项目和师资外聘项目均可由学院对接或学校统一对接。学院对接的,应上报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人事处,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 做好师资外派项目、师资外聘项目的需求计划并填写《师资互派互聘需求计划表》(附件2)于12月25日(周三)17:00之前将纸质档(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综合办公楼239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03354464@qq.com。
联系人:冉智勇 联系电话:65362230
附件:1.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与基础教育学校师资 互派互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师发〔2022〕 80号)
2. 师资互派互聘需求计划表
教务处 人事处 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