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4〕26号)和《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免生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二)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高等学校学生义务,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体检标准,且心理健康。
(四)勤奋学习,学业优秀。第1至6学期(五年制专业第1至8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处于专业排名前30%以内。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课程成绩按初修成绩计,采用初修成绩对应的绩点。
(五)外语水平较高。通过全国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或雅思(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
(六)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我校在校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上述(一)至(五)项推免生基本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占用该学院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一审核遴选。
二、推免生综合测评与工作要求: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从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3个方面进行,择优推荐。
(二)思想品德与科学素养审查。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由学院学工办负责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查,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由学院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对学生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组织与协调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英语交流能力、创新意识与培养潜质、学术道德等进行综合考查,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存在有关问题者,由专家组集体决议,不予推荐。
(三)思想政治品德与科学素养审查合格的学生,再从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分别占80%和20%。
1. 学业成绩考核(占80分)。以第1至6学期(五年制专业的第1至第8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得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80。
2. 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占20分)。包括候选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性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承担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在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创业等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在体育等方面获得的奖励等,按科技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进行计分,具体参照《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4〕26号)。
3. 综合测评得分=学业成绩考核得分+科研创新潜质考核得分。
推选办法:对申请者分专业按综合测评分排名。
三、指标分配
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分配指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