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广州民营科技产教联合体首期项目签约仪式暨新能源与新型储能装备产业学院启动仪式在我校北校区举行。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吴海侠,广州高新区民营科技园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园区非公有制组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程雪萍出席仪式并讲话。我校电气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朱燕萍,人工智能学院党总支书记苏国晖,创新创业学院直属党支部书记、广州民营科技产教联合体秘书长谢礼炮,校企合作中心主任李友余,电气技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黄国健,人工智能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赵静,设计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蔡晓红,项目负责教师及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装备产业学院学生代表出席仪式。共青团广州市白云区委员会团务部部长黄惠坚,广州高新区民营科技园管委会、明通科技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元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菲利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汗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政企代表也参加了本次仪式。仪式由我校校企合作中心副主任杨杨主持。

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吴海侠讲话
吴海侠表示,此次合作项目的签约和产业学院的启动,既是校地双方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关键举措,也是服务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生动实践。学校将全力支持并倾情投入到产教联合体的建设与发展,以扎根地方服务产业为导向,紧扣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充分发挥校地和校企各方的优势,共同打造一个集党建引领、人才培养、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于一体的高水平产教融合品牌。

广州高新区民营科技园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园区非公有制组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程雪萍讲话
程雪萍指出,民科园与广东机电通过“党建链+产业链+服务链”的深度融合,在党建引领产教融合探索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搭建起了服务企业、助力园区发展的新平台。同时,她也希望通过产教联合体,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打造一个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工艺改造、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产教融合育人载体,为产业发展持续输送现场工程师等高技能人才。

我校电气技术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黄国健作专题报告
仪式上,黄国健作为市域产教联合体牵头学校首批合作项目二级学院负责人,作《机电设备专业类现场工程师联合培养探索》专题报告,详细介绍了教育部首期现场工程师试点方案及取得的显著成效。

广州民营科技产教联合体首期项目签约
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广州民营科技产教联合体首期项目签约隆重举行。党建共建签约环节,广州科技园民营非公有制组织党委与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直属党支部达成合作,签约代表程雪萍、谢礼炮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现场工程师培养和 AI 赋能合作签约环节,明通装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菲利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元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汗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或代表分别与学校签署合作协议,涵盖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装备产业学院共建、现场工程师班、订单班和产学研项目等多个领域。此外,仪式现场还展示了设计学院房杉老师与汗马电子合作的“车灯设计类人工智能大模型”产学研合作项目前期研究初步成果视频。

广东机电-元沣智能网络安全技术管培生(现场工程师)订单班授旗
仪式上,我校人工智能学院党总支书记苏国晖、广州元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丘钰霞共同向广东机电-元沣智能网络安全技术管培生(现场工程师)订单班代表授旗。

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装备产业学院(现场工程师班)第一课
随后,校企合作中心主任、创新创业学院院长李友余主持了“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装备产业学院(现场工程师班)第一课”,民科园管委会副主任程雪萍、明通装备总裁陈玉芳、元沣智能董事长丘钰霞分别围绕《民科园——“党建强”促民营经济“发展好”》《以时代之名锻造产业脊梁——新能源与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趋势与明通使命》《AI智能在新兴产业中的应用与发展》主题进行授课,为园区产业学院学生代表和相关专业老师带来了一场思想盛宴。

双方领导开展深入交流
仪式后,民科园管委会副主任程雪萍一行在有关负责同志陪同下与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漆军进一步交流广州民营科技产教联合体发展规划及建设思路。

合影留念
据悉,广州民营科技产教联合体由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牵头,联合30余家园区企业和行业协会于2024年6月正式揭牌成立,并在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指导下,于2025年4月29日由白云区人社局、白云区总工会、广州民营科技园管委会、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共建新能源与新型储能装备产业学院。此次启动的产业学院项目将聚焦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将着力建设为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本次仪式的成功举办,标志着学校与白云区各相关方面在产教融合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是政企校三方深化合作、共育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时刻。未来,学校将与各方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培养适应新能源与新型储能装备产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现场工程师,为服务国家战略、赋能区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新动能。(撰稿:周丹、何带桂;初审:杨杨;终审:李友余、谢礼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