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拟在校内举办2021年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法治道路
二、时间安排
原则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也可根据学院实际工作情况做调整安排。
三、重点宣传、诵读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三)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四、活动安排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国家宪法日宣传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以小范围开展“宪法晨读”活动为主,原则上不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活动地点由各二级单位自行负责组织安排。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到位,活动宣传稿件请及时发布在校园网。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