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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5-04-27     编辑:张鹏     浏览: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2024-2035年)》文件的有关要求,加强职业教育领域理论研究,推动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助力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重点和难点,注重探究教育发展规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研究方向

课题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个类别,研究周期为1年。

(一)重大课题

职业教育领域统一战线工作研究

(二)重点课题

1.职业院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研究

2.数智时代职业教育立德树人研究

3.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教育服务城市发展、职业教育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等)

4.职业教育赋能新质生产力研究

5.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路径与机制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执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指数等)

6.职业教育国际化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教育服务“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出海模式与实践等)

7.职业教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8.职业教育评价研究与实践

(三)一般课题

主要为学校发展类课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职业院校立德树人、学生发展、高素质复合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产教融合、国际交流、学生就业等方面的研究。

重大课题申请者不得更改题目。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者须参考选题范围所列方向性条目,针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痛点和堵点问题,结合工作实践和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申报类别和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取得的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理论价值或实践价值。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申报要求

规划课题面向全国职业院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和各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申报。

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重大课题(项目)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职务);申请重点课题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一般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课题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 1/3。

5.中华职业教育社各级组织、行业企业等参与课题申报,课题负责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本届规划课题:(1)中华职业教育社2024年度规划课题获立项但仍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2)不得以已获立项或已结项的课题重复申报本次课题。

(二)申报方式

1.本次课题将采取网络申报的形式。“中华职业教育社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zhzjghkt.zhzjcxcy.com,以下简称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系统。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可在本通知规定的研究题目范围内选题,并在截止日期内按课题系统要求填写申报内容。

3.学校限额推荐,推荐指标2个,择优推荐。

4.广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广东省内的课题申报、初审和推荐。广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向总社推荐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不超过4个,一般课题不超过6个,课题总数量不超过10个。

5.总社不接受直接申报。

(三)申报流程

1. 申报人填报资料:2025年6月1日前,申请人进入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纵向申报--中华职业教育社2025年度规划课题,以提交平台的申报资料参加校内评审。

2.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报人自行提交用印盖章流程,完成申报书的盖章工作。申报人进入系统注册账号,并按系统提示提交申报材料。除在线填写申报课题信息、申报人信息、课题组成员信息外,还需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课题申报书扫描件(PDF格式)、课题活页扫描件(PDF格式)。

3.中华职业教育社规划课题管理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系统到截止时间将自动关闭,为避免系统堵塞,建议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报人提前上网操作。

四、课题管理

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由中华职业教育社总社直接管理,一般课题由所属地域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负责日常管理。

五、课题评审

课题评审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由各省级中华职业教育社进行初审和推荐,中华职业教育社总社组织专家组进行终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予以立项。

六、经费管理

(一)总社对重大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其余课题总社不提供经费。

(二)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经费,并对课题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七、成果要求

参照《课题管理办法》,课题成果包括政策建议、与职业教育教学实践相关的成果,如政策咨询报告、高质量的实践调研报告、实践案例、政策建议报告等。鼓励多样化成果特别是教育教学实践成果,不局限于文章、著作等学术成果。

八、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方,联系电话:18120967669,13696886556。

总社研究部,联系电话:010-67270239,67270240。

学校科技部:张鹏,联系电话:36559596

科学技术部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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