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2-06-30 作者:校企合作中心 编辑:张欣 来源:校企合作中心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贡献度(项目负责人)评价办法》(院综〔2020〕23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优秀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需签署校级合作协议并处于有效期内,且在此前未获评优秀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校企合作协议签订及相关业绩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二、申报流程

三、优秀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认定
依据评审分数排名和学校年度奖励总额度,对年度优秀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进行认定。
四、材料提交
(一)请各负责人将以下申报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并将文件夹命名为“优秀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申报材料-企业名称-姓名”。
1.附件2 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初审评分表
命名方式:附件2 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初审评分表-企业名称
格式:word文件+PDF盖章扫描件
2.附件3 二级学院推荐优秀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汇总表(由二级学院汇总后发给负责人)
命名方式:附件3 二级学院推荐优秀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汇总表-二级学院名称
格式:word文件+PDF盖章扫描件
3.附件4 申报佐证材料
命名方式:附件4 申报佐证材料-企业名称
格式:word文件+PDF文件
4.其他佐证(如无法放入PDF文件中可补充此项)
命名方式:其他佐证
格式:文件夹
(二)请各二级学院对负责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填写附件5 党政联席会议推荐结果。请于2022年8月31日(周三)中午12:00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本学院的党政联席推荐结果及申报材料压缩后统一发至邮箱:594513783@qq.com,各二级学院材料统一命名为“优秀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申报材料-二级学院名称”。
联系人:周丹
联系方式:020-61362286
附件:
1.院综〔2020〕23 号关于修订印发《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贡献度(项目负责人)评价办法》的通知
2.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初审评分表
3.二级学院推荐优秀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汇总表
4.申报佐证材料模板
5.党政联席会议推荐结果
校企合作中心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