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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单位:

    为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法治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的

    本专项面向教育法治建设和教育“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需要,重点资助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夯实教育强国建设法治基础,服务教育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资助额度

    专项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申请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申请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法治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专项。

    五、申报要求

    1.专项申报不限额。各学院(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专项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

    应用研究和综合研究的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要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培育项目,如果是应用研究或综合研究,要求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如果是基础理论研究,要求至少发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CSSCI、A&HCI)论文。

    一般、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5.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六、时间及材料要求

    本年度考试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唯一申报平台,项目申报材料可从“项目申报系统”或网站下载。

    1.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已经开放。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2.我校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定为2025年5月23日。待省级管理单位发布通知后,如有变更另行通知。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审核、报送材料,逾期错过省级项目管理部门评审,责任由项目申请人自行承担。

    3.各学院(单位)务于2025年5月22日12时前把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和《申请书》、《活页》(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报送至社会科学处进行形式审核,同时钉钉提交电子版《申报汇总表》。

    4.最后定稿的《申请书》、《活页》均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各学院(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科专家做好项目论证以及意识形态审核,着力提高申报质量。

    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宏80789756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附件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指南——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docx

    附件2: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 申请书.doc

    附件3: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 活页.doc

    附件4:申报问答.doc

    附件5:申请人资格审核——2025同年度申报国家、教育部项目申请人名单 256项.xls

    附件6:2025国社科教育学 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 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