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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各学院(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教学科研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细致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

各学院(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实验室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年)》,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细致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二、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各学院(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验室具体情况,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讲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针对设备处制作的基础安全、场所安全、辐射安全、个人防护、实验操作安全、实验气瓶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殊设备安全、生物安全9种实验室安全规范开展相应的安全培训,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针对研究生开展集中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指导老师要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列入指导内容,并根据所开展的实验和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个性化、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技能培训。

三、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新生安全教育培训及实验室准入考试、实验操作规程培训工作,加强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提升师生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能力。未经审核、未获准许、未通过准入考试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各学院(单位)在河南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与考试系统(/henu/smu_aqkscn/pc/)中考生管理模块导入账号下载模版导入学生信息,组织学生完成安全准入学习及考试。

四、材料提交

1.请各单位于9月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实验室安全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55、郑州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303)。

2.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及学生准入考试成绩清单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室安全科。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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