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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怀化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出自:    发表时间: 2024-04-07   点击: ]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和《怀化学院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学术梯队人才建设,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成长,现将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怀化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照教育厅要求,我校2024年度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9名(原则上应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

根据学校人才队伍建设需要,2024年度评选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4~16名。

二、选拔范围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优先在对接我省三高四新战略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领域推荐选拔。

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原则上在具有省级及以上一流学科、一流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训基地、精品(一流)课程等平台的学科、专业及硕士培育点中推荐选拔。

3.各二级学院推荐1-3名参加学校遴选,已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选拔范围。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在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人员中成绩较为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中选拔。

三、选拔条件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 1 门以上必修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3.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412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人选适当放宽学位要求;原则上应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近五年出现教学事故、存在师风师德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的不得参加评选。

2.教育教学素质较高,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 1 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近三年所任教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均应合格,优秀率达到90%以上,且近五年满足以下条件中的1项以上:

1)主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 项及并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教研教改论文1篇,或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教改论文2篇及以上;

2)以第一完成人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或以排名前2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排名前3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以排名前5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3)以负责人主持1门校级以上一流课程(认定),或完成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建设;

4)以第一主编出版教材1部;

5)获校级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在由省级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6)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B类竞赛二等奖或A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

7)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同)1项以上。

3.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系统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手段和方法,具备前瞻性的选题能力,具备较强的科研规划组织实施能力,具备较强的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能力,近五年满足以下条件中的1项以上:

1)主持完成1项教育厅重点项目、优秀青年、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等科学研究课题,或主持1项省级以上科学研究课题;

2)在《怀化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与奖励办法(修订)》规定的C类以上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3)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

4)以排名前三获得1项省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

5)主持产学研合作横向项目累计进校经费不少于40万元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一项发明专利;

6)主持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等科技成果研发、转化项目,成果转化后经济效益突出,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利润达40万元以上;或指导、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创造利润达10万元以上。

4.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由各教学单位推荐确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参加校内遴选推荐,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的原则上须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有突出科研和教学业绩但尚未评选为校级青年骨干的青年教师本次也可以一并申请,并在附表3备注中说明)。申报教师填写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份。《推荐表》中被推荐者近五年主持的科研和教改项目(含横向项目)情况中的纵向项目只填写市(厅)级以上项目;被推荐者近五年发表著作(教材)、论文情况中的教材只填写主编的教材,论文只填写《怀化学院科研工作量与绩效考核办法(修订)》规定的D类及以上论文;被推荐者近五年成果获奖和专利授予情况的成果获奖只填市(厅)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或科研奖励,专利授权只填发明专利;被推荐者指导学生竞赛获奖、项目、论文、专利等情况只填报A类竞赛获奖、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指导学生发表的D类及以上论文、发明专利

2.提交与推荐表中教学和科研业绩相应的附件材料一份,并根据学校2023年职称评定文件中教学业绩和科研业绩加分细则对申报教师的教学和科研业绩评分,填写怀化学院《202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加分表》(附件2),加分表项目须与《推荐表》项目一致。

3.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教学和科研业绩评分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经评审确定的推荐对象将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年度推荐指标向省教育厅等额推荐。

4.以上纸质申报材料于412日下班时间前交教务处511办公室,《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和《202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加分表》以及附件3《一览表》的电子表发送至772679382@qq.com,邮件以姓名 +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申报材料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1.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院教师情况,严格审核,择优推荐。教师就符合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情况拟一份说明,并附证明材料,院部盖章后,与《加分表》和《推荐表》等材料一并交教务处511办公室。

2.教师个人填写附件2202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加分表》(参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加分表填写要求填写)、附件3《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推荐表》中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和教改项目、专著(教材)、专利、教学成果奖、论文等需提供附件。

3.《加分表》《推荐表》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一份,连同附件材料于2024412日下班时间前交教务处511张玉老师处,以上两表和《一览表》电子表发送至772679382@qq.com,邮件以姓名 +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材料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4.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上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评选结果将予以公示。

五、2020年立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

1. 2020年立项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需填写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并A3打印后交教务处511,另附附件6内《2020年立项青年骨干教师期满验收评定表》,电子文档发772679382@qq.com,命名为姓名+期满验收材料

2.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426日。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2024年度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加分表

3.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4.怀化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5.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

6.青年骨干教师验收标准

                                       

怀化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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