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怀化学院专业评估试点的通知

[ 作者: 佚名    出自:    发表时间: 2020-12-30   点击: ]

学院(部) 

不断推动我校专业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建立健全我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业布局,提升办学水平,学校决定2021年启动校内专业评估工作。为完善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经校领导同意,先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1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开展试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估对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生物工程通信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环境设计英语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11个2019年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

二、评估依据 

《怀化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三、评估工作安排 

评估工作分为专业自评、材料审查专家评审工作反馈四个阶段开展。

(一)专业自评

工作时间:20211月1日-3月3日

专业自评:对照《怀化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中的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怀化学院专业评估自评评分表》,撰写相关定性指标综述、填报定量指标数据、自评打分、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的方面,“非指定部门材料”部分由学院(部)提交,“指定部门材料”部分由教务处收集

(二)材料审查工作时间:3月4日-14日

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材料周内对材料情况向院部反馈学院(部)依据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的补充与修改。相关部门综合支撑材料,对定量自评分数进行核实

(三)专家评审

工作时间:3月15日-25日

本次评估专家由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构成。

专家评审阶段分为材料审阅现场考察两个阶段。

材料审阅3月15日-21日)专家审阅定性材料,并进行评分;核查相关定量数据和评分。

现场考察3月22日-25日):现场考察为定性材料考评的补充,专家通过听课看课,审阅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试卷及归档材料、实习/实验报告、毕业论文等教学文件,考察走访校内基地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考察定性材料的客观性和真实性,确定定性指标分数。

评估专家在3月31日前,以小组为单位提交各项指标最终结果和《专业评估意见》。

(四)工作反馈

工作时间:4月1日-10日

评估专家、参评院部和专业的主要负责人,针对整个评估工作的指标体系、工作流程、评价结果等,提交反馈意见,学校召开会议讨论、修订、完善《怀化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四、评估结果使用

1.本次评估反馈结果作为《怀化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修订的主要依据;

2.修订后的《方案》,将在2021年其他专业实施。本次试点参评的11个专业,本轮不再重新评估,按修订后的《方案》优化相关数据,与2021年参评的其他专业一起公布评估结果。

附件(见校内文件):1.怀化学院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2.专业评估指标评分表

3.支撑材料数据采集部分样表

                                        教务处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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