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生专项)和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终身专项)申报现开始受理,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研究申报公告做好此类课题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选题指南要求:
1.研究生专项的申报,须从指南中选题,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如确有需要,可对指南意图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2.申报终身专项,重大和重点项目必须使用指南中的题目,按照题目的目标任务对研究进行设计。一般项目可对指南中的题目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改变题目中的关键词。专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二)申请人要求:
1.终身专项:申请重大项目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团队成员须包含开放大学在职教学或科研人员。
2.研究生专项: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二、科研处工作安排如下:
1.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申报系统于4月28日零时开放。5月22日前上传系统。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2. 经费预算要求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编制,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间接经费占总经费的5%--40%之间,由教师根据自己研究需要定制。
3.联系人:迟景云 电话:9055 邮箱:kyc90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