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及《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24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 项目申请接收
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我校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6日截止,请申报教师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版申请书(形式审查使用)。
3.2025年各类型项目申请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申请人应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提交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至附件。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需申请开户,新入职老师若已注册过系统自行修改依托单位即可。
项目获批准后,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阶段须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一并提交,且签字盖章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二) 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有关规定,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需要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若有境外参与人须在附件中上传“知情同意书”。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7.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敏感领域、动物实验等研究的,应经过伦理审查。
8.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5年,对于高级职称和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均有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9.同年以不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或参与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应当在申请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列明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的情况,并详细说明原因。
10.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是,姓名应当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当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自主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
11.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2.特别说明
有关《申请条件与材料》、《预算编报要求》、《限项申请规定》等内容详见《2025年度项目指南》,尤其注意针对各类人员的限项规定。
各单位应参照《辽宁师范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并对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为加强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管理,防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的科研不端行为,请仔细阅读《科研诚信要求》相关内容,请申请人注意查阅并遵守。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格式的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不得将未正式发表/未在线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非项目负责人或非主要参与者取得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将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4. 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科普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同时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将有关论文上传存储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OAR平台)。
5. 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的发布、传播和应用中,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问题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严谨审慎。
6.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四)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四、受理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项目申请:2025年度项目申请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系统导出的纸质版申请书1份(学校形式审查用),提交时间:2025年3月7日
鉴于2025年全部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同时考虑到全校申报工作的整体进度安排,尤其是科研处统一组织申请书规范性审查的时间要求,请申请人积极配合,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系统及纸质版材料。
2、项目结题:2024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系统待学校和基金委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
联系人:贾玥 电话:82159266 或通过 微信i辽师联系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s://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grants.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开放获取仓储平台:https://kd.nsfc.cn/o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