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125号)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125号)
2.202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认真阅读政策文件,5月15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审批表》(附件5),并向项目牵头院校登记申请意向。拟申报“辽宁全面振兴背景下新经管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并留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人员,应当与国际交流处沟通,并取得符合子项目国外院校及专业要求的外方邀请信。申报其他项目及院校人员通过项目牵头单位、个人或单位渠道对外联系,取得符合子项目国外院校及专业要求的外方邀请信。
暂不受理申请情形: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2.单位推荐
各单位要在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工作能够统筹进行、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有计划地选派人员参加申报,并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由平台生成个人申报表,其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目只填写推荐意见,不需要单位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6月22日-6月28日,根据申报指南,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准备申报材料。
3.学校汇总
基层单位同意推荐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统一汇总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报送
申报材料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统一报送至各项目牵头院校。
三、申报指南及平台
1.2025年申报指南
2.2025年申报平台
四、报送材料及方式
此次选派为各二级单位汇总并集中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1.《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审批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师德师风考核情况说明》一式一份及电子稿,说明形式不限,需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3.申报指南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4.集中报送时间:2025年6月30日
5.报送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主楼204办公室)
电子稿发送邮箱:lsdszk@163.com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朱言军 82156588 郑德崎 82159996
国际交流处:邹宇翔 82158214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国际交流处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