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2号)、《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编制发布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是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加强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的重要手段。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内容要求
按照鲁教高字〔2017〕8号文件要求编写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1),要重点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理念、新措施、新方法、新成果进行总结,相关数据请联系归口单位(师资队伍联系人事处,毕业就业率联系招生就业处,学生人数、实验实训、学科竞赛等联系教务处),确保真实性、准确性。烟台南山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附件3)原有的内容只供各二级学院参考。
完成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 2021 年 10 月31日前按格式要求(附件1)编制好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王凤娟,邮箱54274716@qq.com,教务处汇总整理后挂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年)。
附件:1.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格式要求及参考样例
2.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有关问题说明
3.2019-2020学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
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改进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7〕8号)
教务处
2021年10月13日
Copyright 烟台南山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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