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发给对象
外籍教师受聘来校长期工作(每次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须在境外办理Z字签证来华。
二、外籍教师来华工作类别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与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文件【文件】,请学院对照其中的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确定拟聘外籍教师申报类别。
三、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流程
1. 学院在外籍教师拟来校工作时间的3个月前将以下材料报国际处:
(1)学院外籍教师考核聘用申请;
(2)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所需材料【材料列表】(对于需认证的材料,请外籍教师办理海牙认证或中国使领馆认证;请同时提供所有外文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2.国际处审查材料后,报沈阳市外国专家局。
3.沈阳市外国专家局批准后,为外籍教师签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四、外籍教师办理Z字签证
外籍教师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有效期内申请Z字签证,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外籍教师抵达沈阳后,学院需做好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