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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近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现发布《2024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总体要求。

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质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重点关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024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分为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两个大类。综合性选题为2024年首次设立,目的是鼓励申请人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江苏高质量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江苏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等三个方面,开展跨学科综合性研究。综合性选题只明确研究主题、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从不同学科领域、不同研究视角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综合性选题申报时,须明确一个主要学科作为申报学科。各学科选题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综合性选题和各学科选题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也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申报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报条件。

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2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2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2024年8月2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批次项目。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终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终止之日起三年、撤项之日起四年内)。

四、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5万元、5万元。项目类别由申请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在3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应用对策研究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才能结项。

六、课题评审和申报要求。

2024年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实行限项申报(我校具体限项数另行通知),申请人要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认真组织本次相关项目的申报论证评审工作,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我校指标额度范围内,择优推荐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

七、报送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7月19日前将校内申请人的《申请书》、《论证活页》(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nsdzbkeyan@163.com

(2)经我校推荐报送的项目申请人,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使用方法详见“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附件4)。申请人在线填写基础申报材料后,下载申请书与活页模板,离线填写内容保存后上传至系统,并提交学校审核。填写人须动态跟踪审核情况。经所在我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与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应一致),《申请书》1式3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须含1份原件。《申请书》纸质版请于8月10日前提交至正德楼333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15952893621、黄老师13851783463。

(3)申报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至8月2日(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当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

2024年7月6日

 




附件1:2024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2: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供参考,在申报评审系统中填写)

附件3:论证活页(供参考,在申报评审系统中填写)

附件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

附件5:汇总表



  • 更新时间

    2024年07月06日

  • 阅读量

  • 供稿

    科研与社会合作处

  • 文字

    黄辰

  • 编审

    顾中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