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公寓违章电器、吸烟等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科:
为保障学生公寓安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全院学生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依据《消防法》、《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学院目前安全工作形势,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严禁违规使用违章电器和严禁在宿舍、教学场所吸烟"专项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安全用电的规定。学生公寓内除正常使用的电脑、空调设备外,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洗衣机等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
(二)严禁学生在公寓和校园所有教学场所内吸烟;
(三)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
(四)严禁学生擅自在公寓宿舍内组织各种形式的商业经营活动。
二、专项整治具体安排:
整治工作以系科自查、公寓检查、学工处抽查的方式联合进行。
(一)系科自查:
请各系科落实每周一次的公寓安全检查工作,党总支副书记为系科安全整治工作第一负责人。对本系科学生公寓所使用的电器情况和吸烟情况进行普查、统计、核准,对违规使用的违章电器和香烟,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代为保管。
(二)公寓检查:
公寓每天进行例行检查,公寓物业管理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公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学生安全问题应第一时间上报给相应系科。
(三)学工处抽查:
学工处每周对各系科学生宿舍进行抽查(检查时间、次数不定)
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各系科接此通知后,要充分认识违规使用违章电器和在学生公寓、教学场所吸烟所造成的潜在危害,要从维护我院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加大对本系科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做到严肃对待、严密排查,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摸清情况、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不出现任何责任性事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系科实际工作情况,系科党总支副书记要亲自抓好落实,不走过场,按时上报整治情况相关材料。每周公寓具体检查结果上报表格一式两份(见附件1),系科留存一份,上交学工处教管办一份电子稿存档,同时在每周的系科安全周报表中报送系科安全状况时对该内容进行整体呈现。
四、专项整治结果反馈:
各系科对检查不合格的学生宿舍和学生本人,上报学工处并在本系科内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班级、宿舍号、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姓名、存在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的宿舍必须一周内整改完毕。对存在违纪违规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按照《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与该生本年度评奖评优挂钩。
学工处每周将在OA平台对学生公寓安全抽查的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中北学院学生工作处
中北学院后勤保卫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