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科: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标准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2.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院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1. 国家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每学年评审一次。
2.本次最终获奖学生为2名,各系科限申报2人作为候选人,学工处初评后组织公开答辩。
(三)申报条件
1.思想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能力要求:在校期间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3.成绩要求:
①2021-2022学年所有学业成绩均分85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原则上在校期间获奖要有两次以上(含两次)院级及以上综合类获奖。大学期间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②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专业成绩排名均须在同年级同专业达到前10%(原则上专业成绩、综合测评为第一名)。
③对于综合测评成绩和专业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附详细的证明材料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具体要求如下:
A.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B.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C.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D.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E.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F.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G.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审程序
①个人申请→②班级评议→③班主任或辅导员推荐→④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进行系科公示(不少于3天)→⑤报院学工处审核→⑥公开答辩→⑦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⑧学院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⑨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①《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除签字手写外,其他一律电子版录入后再打印,且务必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个人事迹材料和相关论文及证书的复印件。个人事迹材料要求请见附件3;
③院教务处签章的历学年成绩单;
④《附件2:中北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申报汇总表》,学术类获奖请参照附件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竞赛分级及学分认定办法》,仅填写三类及以上获奖。
⑤推荐名单在系科网站公示,于公示结束后截图,在截图上注明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盖章。
(2)电子材料:《附件2:中北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申报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至zbxyszk@163.com。
2.报送时间:2021年10月10日下午15点前送至起凤楼319学生思政科(超过报送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相关说明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有关部门填写。其中成绩填写的是全学年的成绩,不必分两学期填写,请把两学期的成绩换算成一学年,换算方法为将两学期所有的成绩相加进行平均;“综合测评”填写的是全学年的综合测评,不必分两学期填写,请把两学期综合测评换算成一学年,换算方法为将两学期的综合测评相加进行平均。申请人、推荐人等签字栏必须亲笔填写,不得打印或加盖签名章。
2.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统一为本年级本专业排名,且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格式如:1/80。
3.“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我)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180-220字之间。(如果获奖项目在【主要获奖情况】反映,请勿重复描述)
4.“主要获奖情况”栏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在中北学院就读期间,最多四项。
5.“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理由充足、简明扼要,能体现申请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字数控制在80字-100字。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其中专转本为2,其他为4),入学年月统一填写“**年**月”。
7.院系意见: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填写审核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各系科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务必严格按照上报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各系科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全体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班主任对学生的了解是基础,各系科辅导员老师把关是关键。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认真做好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教育与引导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所需。
中北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4:关于下发《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竞赛分级及学分认定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