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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教职工集体户落户流程

发布人:时间:2025-09-01浏览:[]

1.个人登录“青岛人才网”主页(http://rc.qingdao.gov.cn/,点击人才服务-“一网通办”“学历认定”模块点击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

2.进入页面后,根据页面提示,完成注册。根据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附件。

3.落户权限单位已统一开通

4.在“人才引进”模块点击进入“在职人才引进”进行落户申请。

5.其余流程参考

教职工--青岛人才网审核通过--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出具夫妻双方,未婚出具个人)、无房证明(已婚出具夫妻双方,未婚出具个人)--安全管理处领取集体户接收函--到办公楼231人事科给集体户接收函签字盖章--携带材料到金门路派出所办理

6.本流程为一般性办事流程,如有调整则以最新政策标准解释并执行。

温馨提示:

1.在青岛市已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2.高峰期落户页面可能登陆较慢,请各位老师多刷新几次。

3.学校户籍科地址:慎行楼2楼203办公室,校医院东侧,汇园对面,电话:85953392

4.落户派出所:金门路派出所,电话:66575212

5.青岛市生源毕业生,应当到家庭户口所在派出所落户。有房产者落入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

6.在办理落户过程中无房证明,可持身份证到青岛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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