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本科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激励学生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特制定本办法,对我院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进行奖励。
一、奖励范围
本科在读期间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的我院本科生。
二、奖励类别
论文类别 | 奖励金额(元)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SCI一区 | 4000 | 1000 | 500 |
SCI二区 | 2000 | 500 | 300 |
其他SCI、EI和权威期刊等相当级别 | 1000 | 300 | 150 |
中文核心期刊 | 500 | 150 | 100 |
说明:
论文分区根据当年最新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确定;论文作者顺序按照论文署名先后排序予以认定。
三、奖励发放
本奖励一年一评,由学院本科生在本科毕业前(5月)申报,经本科教学办公室登记、认证后,报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其奖金全额直接发至学生本人。
本办法自2025年5月8日起施行,由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原奖励办法即行废止。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