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生动展现新时代教师队伍立德树人、潜心育人的精神风貌,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表彰奖励在我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潜心育人、恪尽职守的教职工,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授予教职工“教书育人三十年”“管理服务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实施办法》(西财大党发〔2024〕35号),现开展2025年度授予教职工“教书育人三十年”“管理服务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对象

在专任教师岗位或管理、服务岗位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等工作累计三十年的我校教职工。

1.在专任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从教之日起至授予荣誉称号的当年12月31日,累计从教工作年限达到三十年。

2.在管理、服务岗位从事高等教育工作之日起至授予荣誉称号的当年12月31日,累计工作年限达到三十年。

二、荣誉表彰形式

学校每年六月份开展“教书育人三十年”“管理服务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授予工作,教师节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授予教职工“教书育人三十年”“管理服务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实施办法》(西财大党发〔2024〕35号),做好荣誉称号认定工作;

2.符合授予荣誉称号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在部门、学院(部)(行政部门教师向教学关系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3.各部门、学院(部)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相关部门于6月26日(周四)前将教职工“教书育人三十年”“管理服务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申请表和统计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B30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wjsgzb@xaufe.edu.cn。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84163186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教书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申请表

2.西安财经大学“管理服务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申请表

3.西安财经大学“教书育人三十年”“管理服务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统计表

4.《西安财经大学授予教职工“教书育人三十年”“管理服务育人三十年”荣誉称号实施办法》(西财大党发〔2024〕35号)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