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庆祝第41个教师节,弘扬尊师重教风尚,树立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教育理念,激励教师潜心从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首届“匠心教学模范”评选活动,表彰在立德树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本次拟评选“匠心教学模范”不多于6名。

二、推选条件

1.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并连续五年为本科生上课;

2.参评教师近2学年年均完成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且每学期评教均在本学院排名前20%(含20%)。

三、推选要求

1.坚持师德第一标准,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教书育人为使命,努力成为“经师”“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

2.坚持“四有”好老师要求,坚守讲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引领学生成长,以高尚师德、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感染学生,成效显著。

3.深耕教学一线,立足课堂主阵地,教学内容前沿丰富,深受学生好评。

4.近五年凡在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1)有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参加学校及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教研等集体活动超过年度总次数1/3。

(5)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中出现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6)出现旷工情况或累计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假超过6个月的。

(7)出现教学事故或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

在授予称号过程中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授予荣誉称号后,如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经查实,取消授予的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部)组织推荐。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院(部)进行资格审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于9月1日12:00前将推荐名单、推荐人照片电子版等报送至教务处。

2.学校审核评选。学校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复核,进行网络评选(网络评选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月7日24:00结束),根据评选结果综合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学校将对入选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资格审核和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完整翔实,评选程序严格规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经济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各推荐1人参加评选。担任现职的校领导和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评选。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9-85781125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匠心教学模范”申报表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安财经大学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