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庆祝第41个教师节,弘扬尊师重教风尚,树立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教育理念,激励教师潜心从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首届“匠心教学模范”评选活动,表彰在立德树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本次拟评选“匠心教学模范”不多于6名。
二、推选条件
1.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并连续五年为本科生上课;
2.参评教师近2学年年均完成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且每学期评教均在本学院排名前20%(含20%)。
三、推选要求
1.坚持师德第一标准,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教书育人为使命,努力成为“经师”“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
2.坚持“四有”好老师要求,坚守讲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全面引领学生成长,以高尚师德、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感染学生,成效显著。
3.深耕教学一线,立足课堂主阵地,教学内容前沿丰富,深受学生好评。
4.近五年凡在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
(1)有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参加学校及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议、学习、教研等集体活动超过年度总次数1/3。
(5)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中出现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6)出现旷工情况或累计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假超过6个月的。
(7)出现教学事故或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
在授予称号过程中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授予荣誉称号后,如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经查实,取消授予的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部)组织推荐。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院(部)进行资格审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于9月1日12:00前将推荐名单、推荐人照片电子版等报送至教务处。
2.学校审核评选。学校对推荐人进行资格复核,进行网络评选(网络评选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2日—9月7日24:00结束),根据评选结果综合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学校将对入选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资格审核和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完整翔实,评选程序严格规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经济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各推荐1人参加评选。担任现职的校领导和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此次评选。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9-85781125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匠心教学模范”申报表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西安财经大学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