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生办〔2024〕7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对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5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现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复查对象为2025级全体本科新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复查要求
1.对新生录取身份进行核查。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格检查表》、居民身份证、新生纸质档案、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分班名册逐一比对核查;第二学士学位等有前置学历的新生须对毕业院校毕业证、学位证进行原件审查。
2.核查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和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批次录取的考生档案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考生档案中,检查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与考生本人信息是否相符。
3.认真按照学生档案中的照片、招生办提供的考生录取照片与学生本人进行“人像比对”,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现象发生。(人像比对详细安排见附件1)
4.建立新生档案。按照学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经过认真复查,核对无误的已报到新生,要将《录取通知书》、《准考证》、《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格检查表》、《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成绩与志愿表》放入新生纸质档案。《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格检查表》、《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成绩与志愿表》如有缺失的,要以学院为单位统计生源地、新生姓名、考生号、学号、身份证号、录取专业五项信息,及时到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打印补齐。
5.对特殊类型招生的新生的专业技能进行复核。文学院负责对艺考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测。请文学院做好专业复测的方案制定、过程开展和结果上报等工作。
6.对于资格复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相关学院要及时上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时效性强的工作,相关部门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各学院院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在涉及到本单位审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审查环节完整无误,具体分工任务要落实到人,确保审查工作形成闭环。
2.高效准确。各学院要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新生审查工作,审核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3.资料入档。各学院将录取通知书的存根与考生档案等资料做为档案一并收取保存,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各类数据信息保管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四、上报材料时间
1.请各学院做好资格复查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2025级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报告(附件2)、2025级新生入校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表3)、2025级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附件4)纸质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含国家、地方专项计划资格复查情况)
2.请文学院做好专业复测的方案制定、过程开展和结果上报等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方案、过程开展和复测成绩表、复测结论报告等结果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存档。
3.请经济学院和商学院做好第二学士学位资格复查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2025级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报告(附件2)、2025级新生入校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表3)、2025级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附件4)纸质版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按照附件(word/excel)格式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0日前统一发送至教务处(招生办公室)邮箱zsb@mail.xaufe.edu.cn。
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128 029-85781128
附件材料.rar
教务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