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高质量推动我省乡村振兴工作,依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农发〔2025〕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遴选新一轮驻村工作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二)工作能力突出,勇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三)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以适应驻村工作各项需求。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六)中共党员优先;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
二、选派数量及安排
计划在全校青年教师、机关及教辅单位干部职工中选派2名驻村工作队员,派驻时间为2年。
三、选派程序
(一)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位,积极做好动员和协助报名工作。
(二)干部个人自愿报名,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综合考虑干部基本条件、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等因素,推荐提出初步人选(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党委组织部会同乡村振兴办公室、人事处对报名推荐人选逐一进行审核,确保人选符合驻村工作要求。
(四)报学校党委研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驻村干部人选。
四、主要职责任务
根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需要,驻村工作队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强村党组织。重点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推动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二)推进强村富民。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推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治理水平。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党组织对村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形成治理合力;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为民办事服务。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经常嘘寒问暖,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有关待遇
(一)驻村工作期间执行本人校内聘任岗位上浮一档对应的绩效工资。
(二)驻村工作期间按照每人每天40元标准,根据出勤天数发放驻村生活补贴。
(三)驻村工作期间年度考核由所在县党委组织部门牵头,会同驻村工作领导协调机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情况作为本人年度考核结果,享受学校相关待遇。
(四)驻村工作期间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在提拔任用、职级评聘、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时间安排
报名推荐者务于7月3日下午5点前,将填好的《陕西省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干部登记表》(1份,并附电子版)报至人事处(邮箱:rsc@mail.xaufe.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29-81556133
附件:
陕西省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干部登记表.docx
党委组织部 乡村振兴办公室 人事处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