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决定开展陕西省202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陕西省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范围,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申报。
二、申请主体要求
(一)个人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应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研究和实践过程,作出主要贡献。
(二)单位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安排人员主持方案设计、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条件保障。
(三)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主持单位或成果主持个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三、申报限额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本科教育限额8项。
现任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助理)牵头成果的推荐数量严格控制在学校申报限额的20%以内。成果主持人须直接组织并牵头推进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并发挥主要作用,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成果主持人。
四、申报条件
申报陕西省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则上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省级成果奖一经申报,成果完成人不得更换。
(五)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六)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获奖。
(七)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八)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该项目即刻丧失评选资格,取消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并提交《陕西省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同时提交教学成果报告,申请书中应对该成果的原创性进行承诺,推荐高校要做好审查工作。凡拟申报本届教学成果特等奖的项目,需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
(二)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将具有下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推荐资格。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对获得推荐资格的成果进行专家论证。
六、申报材料
(一)材料报送
1.《陕西省2025年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1,Excel格式和签字盖章的PDF格式)。
2.《陕西省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1份(电子版为PDF格式)。申报特等奖的项目还应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见附件5)一式1份。
3. 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5年9月3日(周三),将以上要求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长安校区一教108B),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wc@mail.xaufe.edu.cn。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5781127
教务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