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39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评选推荐等程序,拟推荐我院吴新静同志参加河南省优秀教师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学校纪委或人事处反映。
商学院电话:3010955
纪委电话:6812068
人事处电话:3011859
信阳学院商学院
2025年6月23日
下一条: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商学院院领导接待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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