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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微专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1 来源: 编辑:学籍科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综合性大学优势,我校立项建设了第一批微专业项目,旨在围绕某个学术领域或核心素养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满足本科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发展需求,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复合型技能和创新思维的高素质人才。为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学生微专业修读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微专业名称

我校预计每学期开设微专业,2025年秋季学期开设教师教育、全球治理与国际胜任力、智能传播3个微专业。

微专业名称

牵头单位

修读学分

微专业简介

咨询电话

教师教育

教育学院

5门课,总学分12学分

本专业为教师资格认定方向,培养具备教育理论、教学技能、学科教学能力、跨学科实践能力与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的创新型未来教师。助力选修者通过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为综合大学学生开辟教师职业培养新赛道。

0871-65147702

全球治理与国际胜任力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经济学院)

5门课,总学分12学分

本专业依托教育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实践项目,云南大学经济学院和国际关系研究院等优质师资打造,通过系统化、模块化的课程教学与实习实践,帮助学生熟练掌握跨文化交流技能,了解国际规则与全球议题,构建国际化的知识体系,提升学生的国际竞争力与未来职业发展潜力。

0871-65033815

智能传播

新闻学院

5门课,总学分12学分

本专业以“技术赋能传播,实践创造影响力”为核心,聚焦AI与新闻传播交叉,培养“π型人才”。以跨学科教学、全流程实战为亮点,教AI创作、流量运营技能,成为“会用AI做传播、能让作品有影响”的复合型人才。

0871-65033603

二、申请资格

2024级、2023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均可申请修读微专业,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三、申请程序

(一)各微专业牵头学院于912中午1200在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微专业招收方案设置,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公布。

(二)申请修读微专业的学生于913日至18期间登陆云南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ynu/mu_ehall/方案中心模块,选择辅修办理,提交微专业修读申请。

(三)各微专业牵头学院于923日前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选拔,并于924将同意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及线下进行不少于三日的公示,并在系统中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批操作,完成后提交本科生院审核。

(四)各微专业牵头学院于928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微专业修读学生名单报本科生院备案,本科生院于928日完成微专业修读学生审核。

(五)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各微专业牵头学院按照对应的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统一加,学生按课程安排上课。

六)单个微专业若本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不足15人,则本学期不开课,该微专业本学期申请无效。学生可在下学期重新申请。

四、教学管理

(一)获得微专业修读资格的学生需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并服从对应微专业牵头学院教学教务管理。

(二)学生已获得的微专业课程学分可同时认定为主修专业的选修课程学分(含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拓展教育中的选修课程学分),但最多不超过20学分。

(三)参加微专业修读的学生原则上每学期修读课程最多不得超过34.25学分(含主修课程)若学生有特殊情况确需突破学分上限,由学生书面向其所在学院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开课学院为学生加课。

(四)微专业学生采取单独开班的形式上课。

(五)若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的上课时间或考核时间发生冲突,可申请免听或缓考,相关要求及办理流程参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成绩与考务管理规定》(云大教[2020]34号)文件中关于辅修免听及缓考的规定执行。

(六)若学生因微专业课程与选修课程的上课时间或考核时间冲突,需要退选部分选修课程,可在微专业修读审核通过后,于1011日前到本科生院教务科(明远楼203室)办理,逾期不再受理退课申请。

(七)学生可随时申请放弃微专业修读。放弃后已修读的微专业课程成绩将并入主修课程成绩单中,且不影响已生效的综测成绩计算及各类评优、评奖、推免结果学生放弃微专业修读后,在每学期前10周内可到本科生院教务科申请退选相关微专业课程,超过10周则不再受理退课申请。

修读微专业学生的学籍,仍保留在其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其微专业的总学分由对应微专业牵头学院负责审核。

(九)学生同时只能修读一个微专业,在未修满当前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且未放弃当前微专业修读的情况下,不能申请修读其他微专业。

(十)辅修与微专业互不冲突,学生可同时进行辅修和微专业修读。

五、学费缴纳

修读微专业的学生,相关微专业课程须另外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收费标准缴纳。

六、证书发放

微专业不授予学位,但学生修完后可以获得修读证书。学生对应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的前提下,由学生主动申请修读证书。对应微专业牵头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本科生院审,审通过后为学生颁发微专业修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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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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