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数字教学示范学院2024年阶段性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本科高校智慧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响应文件精神,并于今年3月开展数字教学示范学院建设工作,共立项校级数字教学示范学院6个、培育9个(附件1),为进一步推动数字教学示范学院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决定开展2024年阶段性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验收内容
1. 课程知识图谱建设:各学院需提交已完成建设的课程知识图谱,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授课网址、课程截图、相关授课数据等。
2. 数字教材建设:需要提交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数字化教材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 虚拟教研室建设:需提交至少5次“线上+线下”结合的教研活动报告,内容应涵盖活动主题、参与人员、活动形式、成果总结、活动图片等。
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参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指南(2020年版)》内容,提供相应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
5. 教师数字化能力培训:提供组织专业教师参加以数字化教学能力提升为主题的校外培训证明材料,确保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次(立项项目)/5人次(培育项目)。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培训通知、培训现场图片、培训结业仪式等。
6. 数字教学典型案例凝练:本次阶段性验收至少提交2个数字教学相关的典型案例,案例应体现数字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效果,每个案例字数不少于1500字。
上述六项阶段性验收内容中,第1、3、5、6为必选项目,第2、4项在本次阶段性验收工作中为非必选项。
二、验收流程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验收结果将作为后续经费拨付和年终教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次阶段性验收工作,确保数字教学示范学院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提交方式
各相关学院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重庆师范大学数字教学示范学院建设任务清单完成情况》(附件2)上传至“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系统”:/cqnu/smu_trpms/trpms。同时,请将签章后的《重庆师范大学数字教学示范学院建设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纸质档一式一份提交至综合楼230室田老师处。
联系人:夏老师、田老师,联系电话:65362778。
附件: 1.关于开展数字教学示范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2.重庆师范大学数字教学示范学院建设任务清 单完成情况
教务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