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的通知》(附件1),请各学院结合文件相关要求组织申报。“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申报专业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帮扶专业。原则上应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2023年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中评价结果为A档,且与受扶专业属同一专业类。(二)受扶专业。应面向重庆“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围绕相关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布局的专业。
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申报书》(附件2)及其佐证材料报送至邮箱csjwcjyk@163.com,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综合楼230室(教研科田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老师、田老师;联系方式:65362778
附件: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的通知
2.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扶特扶新计划”申报书
教务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