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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21:14;  编辑:谭华山;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

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一流本科课程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决定开展重庆市2023年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类型及要求

(一)遴选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层次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遴选类型

本次遴选的课程类型有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申报数量不超过学院推荐总数的1/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三)申报要求

参加遴选的各类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在岗教师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4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同一教师最多参与2门课程申报,其中担任课程负责人限1门(不能再作为团队成员同时参与其它一流课程申报)。截至20238月底,课程至少经过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鼓励一流专业、“四新(即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和新型数字化课程参与本次申报遴选。未获得国家级、市级一流课程认定的一流专业必须组织申报参与本次遴选。获得学校2022年一流课程立项培育、但未认定为市级的项目(立项培育名单见重师教〔2022129号)以及经2023年遴选(申报文件为重师教〔202374号、重师教〔202382号)后立项培育的项目必须参加申报。

二、遴选程序和材料提交

(一)各单位申报

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于202391日前,组织教师通过校内评审系统上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2)的电子档(暂不需签章),具体上传系统地址后续另行通知。同时以二级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至邮箱:csjwcjyk@163.com,不接受教师个人报送。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遴选结果,确定最终的市级一流课程推荐申报名单。

(三)汇总上报

市级一流课程推荐申报名单公布后,届时请以二级单位统一提交相关课程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附件2,一式两份)、《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申报备案表》(附件4,仅需课程负责人签字,一式一份)的纸质档至田家炳教育书院6404办公室,所有材料须完成签章,申报书附件材料签章流程参考见附件7。同时请各单位组织相关教师再次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档,具体提交事宜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1.线下一流课程,教学研究科,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23-65362778

2.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现代教育技术科,联系人:桂老师、华老师,联系电话:023-65911008

3.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实践科,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023-65362230


    请参加2023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课程负责人进入工作QQ群:593293764,市级一流课程申报相关事宜会在群内通知。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一流本科课程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2. 2023年重庆市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市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4.重庆市高校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备案表(2023年)

            5.课程数据信息表

           6.支持混合式教学、认定混合式教学工作量等有关政策文件

           7. 2023年市级一流课程认定申报附件材料签章流程参考

           8. 2023年市级一流课程认定申报附件材料清单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529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及以前校级一流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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