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的有关要求,我校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除外)的采购意向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至少30日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向社会公开。现就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项目范围
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政府采购数额标准(货物、服务100万元,工程1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均需公开采购意向。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依据与时间
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部门预算批复后公开的采购意向,以部门预算为依据。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应当及时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也即在发布采购公告前至少30天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
自2020年5月11日起,各项目负责人发起上述范围内的采购项目时,应当在填写申购单时上传政府采购意向(以Excel文件格式上传附件),具体填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预算金额,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以及预计采购时间等。
招标采购中心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网公开。各单位、部门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在采购管理系统填写申购单并上传采购意向,否则将无法实施采购。
联系电话:61830084(柳老师)
电子邮箱:13803874@qq.com
附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招标采购中心
2020年5月7日
链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