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末政府采购温馨提示
2024年-11月-13日    柳青友

 

各单位、各经费负责人:

根据采购工作安排,为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运行,现就年末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温馨提示如下,请各单位、各经费负责人结合采购实际,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或前期准备工作。

一、及时补报(变更)政府采购预算

1、财政部已于2023年起启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按照一体化系统要求,在预算落实的前提下,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才能完成政府采购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计划、计划执行、合同备案、信息统计及履约验收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须编制的采购范围包括:①采购单项或多项同类货物(设备)、服务、工程,金额达到50万元,或需要供应商整体提供的系统集成项目,金额达到50万元的;②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且为非科研仪器设备。

2024年年初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而需要在今年内进行采购的,请于20241031日前登录采购管理系统,选择“采购预算”模块的“采购预算填报”栏进行补报。

2、年初已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请于20241031日前登录采购管理系统,选择“采购预算”模块的“预算变更管理”栏,发起变更申请。

学校收集汇总补报(变更)的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后,向教育部和财政部申请调剂政府采购预算。该调剂申请的审批周期较长(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周期为准),获批后方可开展采购工作。

二、提前公开采购意向

根据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要求,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需要开展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2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须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采购意向公开。公开采购意向30天后才能发布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三、科学开展需求调查工作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在发布采购公告(招标公告)前,均需完成需求调查工作。采购经办人在收到编制“需求调查”的短信后,需及时登录采购管理系统的“采购文件管理”模块,按照系统提示流程,在线编制需求调查,经招标采购中心、计划财务处和审计处审核后,完成此项工作。

四、知晓采购实施周期

采购节点

执行周期

意向公开

不少于30

采购计划报批或备案

5个工作日

编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

10个工作日

发布公告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不少于20日;

竞争性磋商:不少于10日;

单一来源: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开标、评标、定标

1个工作日

发布中标(成交)结果

1个工作日

合同签署

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后30日内

合同备案公示

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

 

各单位及各经费负责人在采购工作中如有疑问,可联系招标采购中心。联系人:柳老师(6183080813803874@qq.com

 

 

                                              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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