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文章详情

关于选拔监察法学方向法律硕士专项计划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研工办老师   更新时间:2025-08-25 15:07   阅读:

2025级法律硕士新生:

武汉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是实体科研机构,依托法学院运行。为适应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经向国务院学位办备案,武汉大学在法学一级学科下设置监察法学二级学科,设监察基础理论、监察法律制度和纪法贯通等研究方向,2025年起招收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经研究,决定在法学院同步设置监察法学方向法律硕士专项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名额

面向2025级法律硕士新生,宁缺毋滥、择优录取:法律硕士(非法学)不超过5名,鼓励本科为财会审计、计算机等专业者报名;法律硕士(法学)不超过6名。

二、选拔方式和安排

1.选拔方式:自愿报名,以“笔试+面试”方式考察选拔。

笔试不涉及法学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文字表达能力;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按总成绩择优录取。

2.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以“姓名+非法学/法学”为文件名、PDF格式发送至idis-whu@whu.edu.cn。

(2)报名截止时间:8月31日12时。

3.选拔安排:

(1)9月1日公布经初审参加选拔考察的名单。

(2)如果没有新生入学教育等集体活动,笔试和面试计划分别于9月3日晚和9月4日晚举行。

(3)9月5日公布选拔结果,安排入选者参加监察法学专业导师双选。未入选者,参加其他专业方向及导师双选。

三、培养方式

1.入选者专业和学位名称仍为法律硕士(非法学)或者法律硕士(法学),学籍关系和班级不变,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选题为监察法学。

2.入选者除修读法律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外,应当修读监察法学方向相关课程,根据安排前往纪检监察机关实习实训;毕业时,纪检监察研究院为其提供专项计划入选证书,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推荐就业。

3.入选者日常培养实行“三导师制”,即监察法学专业导师对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及质量负主要责任;双聘导师就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政治学等关联学科知识研习开展指导;实务导师就实务课程、实习实训等开展指导。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和考察选拔具体安排,后续将通过“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网”和“武汉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


           法学院  纪检监察研究院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