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青年、青年集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武汉大学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落实《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化落实青年志愿者行动,引导和鼓励全校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推动我校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武汉大学2024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一)个人奖项
武汉大学202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
武汉大学202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
武汉大学2024年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
(二)组织奖项
武汉大学2024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
(三)项目奖项
武汉大学2024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参评范围为2024年度在全校涌现出来的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特别是在实施“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型赛会、大型活动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在全国、全省等重要赛事中获奖的项目。
(一)武汉大学202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武汉大学在籍学生中的“志愿汇”注册志愿者;
3.仅针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由武汉大学承接的大型赛会的志愿服务工作和武汉大学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4.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或从事志愿服务相关的工作,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2024 年度总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50小时(此时长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志愿汇”认证的信用时数和荣誉时数的总和,下同);
(2)在志愿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如曾参加省部级及以上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并担任主要负责人、学生领队、组长等职务;或为各单位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主要学生骨干(不限于第一负责人),2024年度总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且组织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6次;
5.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6.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武汉大学202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申报条件
“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除符合“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条件中的各项规定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践行志愿精神,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入校后参与志愿服务两年及以上,且获评过武汉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50%;
3.深入参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事迹感人,群众公认度高,并能够带动周围的同学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至少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二,并在申请表(见附件3)中明确说明:
(1)服务时长:本年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0小时;
(2)项目创新:主导设计实施1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表彰;
(3)社会影响:在志愿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事迹获校级以上媒体报道或推动政策改善;
(4)持续贡献:连续两年及以上参与同一公益项目且获省级及以上项目大赛奖项;
(5)获奖荣誉:获省部级及以上志愿服务专项表彰。
(三)武汉大学2024年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武汉大学青年教职工中的“志愿汇”注册志愿者;
3.仅针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由武汉大学承接的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工作和武汉大学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4.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或从事志愿服务相关的工作,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志愿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如曾参加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并担任带队老师等职务,或为各单位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老师,且组织本单位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
(2)指导本单位获得校级以上志愿服务奖项。
5.具有参加和指导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6.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武汉大学2024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申报条件
1.于2024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在校组织(含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校级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校级志愿服务队、团支部志愿服务队);
2.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
(五)武汉大学2024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推选条件
1.项目须常态化开展,具有一定的服务成效,获得服务对象广泛好评;
2.项目须突出时代特征与所属单位特色;
3.项目须具备完整的组织架构和规范的运营管理制度;
4.项目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参与各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或得到各级媒体广泛报道。
三、名额分配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指导老师”“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名额分配
院团委共可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31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1人、“优秀指导老师”1人、“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1个。
(二)“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名额分配
“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由各志愿服务项目团队自主申报,不做名额限制。
四、评选流程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指导老师”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
符合参评条件且有意申报武汉大学202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者,请填写汇总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表(见附件2、3),并在申请表后按要求附志愿服务时长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以word版本于2025年4月16日24: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whufaqingxie@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研】姓名+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申报”。
若志愿者根据“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条件第四条第二点即“在志愿活动方面有突出贡献”申报及参与“优秀志愿者标兵”申报,均需提供带有公章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院团委将根据自主报名情况进行评选、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学工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材料报送
公示结束后,由院团委汇总申报材料及公示情况,提交至校团委。
4.确定拟表彰名单
(1)“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指导老师”拟表彰名单的确定
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研究确定武汉大学202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拟表彰名单。
(2)“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拟表彰名单的确定
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评估,结合大众评审投票情况,确定入围决赛的人选20名,并通过决赛的展示、答辩等环节评选出武汉大学202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拟表彰人选10名。
5.公示表彰
对拟表彰202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名单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馈。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最终名单并进行表彰。
(二)“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申报流程
由院团委汇总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评估,确定入围决赛的集体名单,并通过决赛的展示、答辩等环节评选出武汉大学2024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具体评选时间与评审细则另行通知。
(三)“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流程
“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由各项目所在团队自主申报,各项目团队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评估,确定入围决赛的项目名单,并通过决赛的展示、答辩等环节评选出武汉大学2024年度“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项目”,具体评选时间与评审细则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武汉大学法学院团委青年志愿服务中心陈心琪同学(139-6766-0208)。
附件:1.武汉大学2024年度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汇总推荐表
2.武汉大学202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请表
3.武汉大学2024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标兵”申请表
4.武汉大学2024年度志愿服务“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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