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2016级本科生:
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社会欢迎、具有较宽知识面和较强工作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级本科生主辅修教育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
2016级大部分本科专业,不包含建筑学、艺术类、闽台合作和国际教育学院开设专业,各专业简介详见附件1。创新创业学院首次开设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辅修专业,本专业简介详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1.20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在校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未因学习纪律问题受到任何处分;
3.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所修主专业前一学年各科目考核(考试、考查)成绩合格且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5.各辅修专业举办学院认为应该具备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17年7月4日止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通过“网上报名—辅修报名”,理性选择意向修读的辅修专业。
2.教务处将报名情况反馈给各相关专业,由各专业综合报名人数、教学资源等情况决定是否开设、如何开设。专业开设情况将公布在教务管理系统首页。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拟将单独开班授课。
3.报名只设一轮,请各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报名。报名专业若最终没有开设或未被择优录取,将没有修读机会。辅修专业所需的专业技能或素养,满足条件或有相关特长的同学可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提供证明材料,以增加录取概率。
4.7月上旬,教务处将公布各专业预录取的学生名单。
总体流程详见附件3:辅修教育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文管类每学分100元,理工类每学分110元。学校实行先收费后注册学习,没有缴费视同放弃修读,不再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我校开展的辅修教育不等同于双专业、第二专业教育。辅修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不等同于双学位证书、第二学位证书。证书查询平台与主修专业一致,即辅修专业证书可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辅修学位证书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以辅修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报考公务员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认定,以主考单位规定为准。
2.辅修专业必须跨专业修读,从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修读。正常修读完毕辅修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需要两年半,以获得辅修学位证书为修读目标的闽台合作专业学生或高年级学生,请谨慎报名。
3.修读方式有单开班修读和跟班修读两种。在公布预录取名单的同时,会公布相应专业的修读方式,被录取的同学届时仍可决定是否修读。
4.每学期初,学校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审查在读学生的修读资格,如有违纪舞弊、主专业修读的课程不合格及其它违反文件精神等情况将取消修读资格。
5.学生已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若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部分课程后可颁发辅修专业证书(35学分左右);完成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60学分左右)并通过辅修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且跨学科门类的才能获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位证书;未修满最低学分要求的,只保留辅修课程成绩,不授予任何证书。
6.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辅修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企业家精神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设有相应的奖学金,扶持优秀的学生项目和团队。有创新创业意向的学生可以关注、报名,咨询电话:6291655谢老师邵老师。
其它辅修教育相关可咨询:6291185李老师或相应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学生通知及时到位。各学院应认真做好政策宣传、报名工作,解答学生疑问给予建议。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