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闽教督〔2016〕11号)要求,决定对我校2016级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强的工作,相关学院和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的新生将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复查对象
2016级所有入学报到的新生。2016级总共录取新生5219人,其中普通高考录取4979人,专升本录取240人。
三、复查工作安排
1、各学院对新生报到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名册、学生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将有疑问的学生报教务处招生办进一步核实;
2、招生办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和软件工程学院对专升本新生报考的学历资格进行复查,确认是否获得专科毕业证书,没有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将不予电子注册;
4、设计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和数字创意与传播学院的美术类新生按照入学专业考试的要求进行专业复查;招生办根据《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规定》进行学生考试的组织、评卷安排、美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统计等工作;
5、高水平运动员按照专业考试的标准由公体部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测,复测的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复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提交教务处招生办汇总。
教务处(招生办)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