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生的学业管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2014修订)、《厦门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修订)和《厦门理工学院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办法》相关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成绩和学分核算和审查工作,同时加强对学生的辅导和沟通,做好学生退学和学业预警工作。
一、排查对象
除2014级新生之外的所有在校生。
二、教务系统操作办法
1、系统路径:成绩管理——统计分析——学分统计——学分统计。
2、系统操作步骤:
选择“累计学期”,累计到本学期,如班级中有留(降)级学生,从其最早的入学学期算起;
勾选不及格学分10~200,这个里面10学分是系统默认的,要根据本学院的专业来设置最低学分;
选择统计的学院、专业、年级、班级,条件关系选“并且”;
按条件查选“sfzx是否在校”,勾选“最大值”和“同一门课程不及格显示一条”;
最后点击“统计”,统计出初步的学生学业情况;
3.打印学生的成绩单,与排查结果仔细校对。
三、学分核查及处理
1、院级预警:对在校累积未获得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公选课除外)达到12学分以上(含12学分)未满24学分的学生,由其所在学院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后告知学生及家长。
2、校级预警:对达到24学分及以上的学生,由其所在二级学院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后告知学生及家长。
3、退学:在校期间累积不及格的必修课和限定性专业选修课学分数达到32学分的学生,原则上,应予退学,学院填写《厦门理工学院退学预告书》(附件2),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后告知学生及家长。未超过修业年限的学生可申请降级试读(附件3)。学院审批后,附《厦门理工学院应予退学(学业原因)处理报告表》(附件4)及学生个人学业成绩单,提交教务处核查。对于退学的处理,由教务处提请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4、针对“试读”期限内的学生,须核实他们的学业和考勤记录是否遵循当时申请“试读”时的承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后及时和学生及家长交流并办理有关手续。
5、如有学生上学期(年)的课程基本都是零分情况,该生可能存在长期不在校情况,请及时报学校学工处处理。
四、时间安排
1、非毕业班学生的学业情况登记表(附件5)及相关处理材料经主管院长签字后,于9月25日上午10:00点前报教务处学务科。
2、因2015届毕业生于10月份到校,建议各学院分批进行排查,且在2015届毕业生返校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内容包括必修和限定性专业选修课程不合格、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学分不足、平均学分绩点达不到学位授予条件、考试舞弊以及留校察看处分等可能导致学生不能正常毕业的情形,返校后立即组织学生核查,填报《2015届本科预毕业学生学业情况一览表》(附件6),学院核查主管院长签字后,并于11月4日上午10点前报教务处学务科。
五、加强对学业异常学生的帮扶工作
学生退学、留降级和学业预警工作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可能影响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需要校院二级及时、仔细、审慎做好。对于应予退学、留降级和学业预警的学生,各学院须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充分沟通并留存书证。同时,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帮扶举措,争取最大帮扶实效。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
附件2:厦门理工学院退学预告书
附件3:厦门理工学院降级试读申请表
附件4:厦门理工学院应予退学(学业原因)处理表
附件5:厦门理工学院学业情况汇总登记表
附件6:2015届本科预毕业学生学业情况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