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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班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3年10月22日 16:17  

各二级学院:

根据闽教办学〔2013〕8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经与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福建采集站联系,我校定于2013年11月10日-11日对2014届毕业班学生进行图像拍摄。由于拍摄时间紧,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我校2014届普通全日制预毕业生5142人,集美校区拍摄时间安排在11月10日,地点在集美校区教学楼2号楼201和202教室;厦软校区拍摄时间安排在11月11日,地点在厦软校区(具体地点等详细安排由软件工程学院负责通知),各班级拍摄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2

二、毕业班学籍数据核对及上报

教务处将2014届毕业生的信息提供给各学院,由各学院自行打印各班级学生信息,组织各班按要求认真校对各项信息,若有差错,用红色的笔在相应位置予以更正,并于10月31日前将学生核对后的签字表反馈给教务处。

三、拍照要求

图像采集背景是蓝色。建议穿浅色外套,白色衬衣,自然色头发;颈部以上不能有任何饰物(如耳环、项链、眼镜等必须取下),长发者需将头发向后扎起并露出双耳和眉毛;上身不能穿各种蓝色衣服。

四、拍照费用

根据闽教办学〔2013〕8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及中国图片社《关于规范调整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收费标准的通知》(详见附件3),采集收费标准为20元/人。

10月23日—10月31日(假日除外)请各班指定负责人根据拍照信息中的人数以行政班级为单位统一收取图像采集费完毕后,到2号教学楼底层建设银行缴费,缴费户名:李熙,卡号为:6227 0019 3526 0209 332(请通过ATM转账,务必打印转账凭条,凭条上注明学院、班级、人数),缴费后请到行政楼402办公室上交存款凭条。

五、补拍安排

对于此次漏拍和因故未拍摄的学生,各院系须于11月18日前将名单及情况说明报教务处,并通知相关学生自行到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图像采集中心本部补拍,已上交学校的图像采集费用不予退还。也可以到全国其他省会城市新华社分社拍摄,各省联系方式见网站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help/pv_address.jsp,学校代码:11062;学校收件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理工路600号行政楼402室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李熙 收,邮编361024,电话0592-6291185。新华社各省分社现场收取费用40元(含拍摄费用20元和邮寄费用20元),冲洗纸质照片为8张2吋。

福建省分社补拍时间为:2014年3月1日—30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其它时间采集站不接待零散学生。福建图像采集中心位于福州市金山建新中路2号(金山大桥下来第三个红绿灯向左走 新华社福建分社),坐公交车K3.26.42.13.91.128路到金祥路口下往前100米或坐41.43.96.122.123路到金山明星站下往前100米可到达)。

六、注意事项

1.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的照片主要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使用,未参加拍摄的学生将不能进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网。

2.电子图像采集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正确无误,它作为将来证书网上查询的唯一条件。

3、各学院教学秘书作为此项工作的学院联系人,负责:1)组织学生对本人信息核对确认并签名;2)学生以行政班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进入拍摄场地,保持安静;3)图像拍摄结束时,将应拍人数、已拍人数、未拍人数和未拍名单报教务处并自行留底。

4、各学生班级拍摄时,应提前10分钟到场,严格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进行拍摄。报每个班级的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方便及时沟通。

附件1:闽教办学〔2014〕22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4届毕业生图像拍摄时间地点安排表

附件3:中国图片社《关于规范调整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收费标准的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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