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了学生拓展视野、感受异地校园学术及文化氛围、享受优质教学资源、提高综合素质与能力提供机会与平台。为加强国内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学校于本学期推行“第二校园经历”工作,经与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黑龙江工程学院等五所国内高校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互派本科生到对方学校短期学习。根据我校与合作高校的学生交换协议,2013年9月我校将选派部分学生赴国内五所高校交换学习1—2学期。现将本期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高校:
1、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该校目前确定接收测绘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四个作为下学期合作培养专业,各专业人数不超过5人,一共不超过20人。来访的学生属于土木、机电、车辆、电气 经管类专业。
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市),该校目前确定接收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四个作为下学期合作培养专业,各专业人数不超过6人,一共不超过20人。来访的学生属于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及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3、常熟理工学院(江苏常熟市),该校目前确定接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涉外文秘、日语、英语等五个作为下学期合作培养专业,各专业人数不超过5人,一共不超过20人。来访的学生属于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及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4、合肥学院(安徽合肥市),该校目前确定接收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等四个作为下学期合作培养专业,各专业人数不超过6人,一共不超过20人。来访的学生属于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等四个本科专业,除物流是11级外,其余为12级学生。
5、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绵阳市),该校目前确定接收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等四个作为下学期合作培养专业,各专业人数不超过2人,一共不超过10人。来访的学生属于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本科专业。
二、交流期限
一学年。(2013年9月—2014年7月)允许少量学生学习一学期。
三、培养方式
编入相关专业全日制班级学习;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教育管理等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同等待遇。
四、费用说明:
黑龙江工程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常熟理工学院、合肥学院等四所合作协议规定:双方交换生的学费、住宿费仍在原学校缴纳;实习、实验经费由原学校承担。
西南科技大学合作协议规定:双方交换生的学费在原学校缴纳,并于每学年开学一周内将人数差额的总学费转交对方;住宿费按对方学校标准在对方学校缴纳;实习、实验经费由对方学校承担。
奖助贷学金由原学校评定和发放;交换生与访学高校的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组织关系推荐等待遇;书本费、往返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全部由学生自理。交换生在访学高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再缴纳其他费用,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五、学籍管理
学生在交换期间的学籍、户口、档案等不迁移,仍在厦门理工学院;完成交换学习后仍回厦门理工学院继续学习;党团员学生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学生在交换期间不能申请出国(境),特殊情况下,必须返回厦门理工学院办理手续。
六、学分互认
由访学高校负责出具学生交换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学习证明和交流学习考评意见,我校教务处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将学生在访学高校取得的课程学分转换为我校学分。
七、交换生申请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3、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第二校园学习生活。
八、交换生申请办法:
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择优录取。
九、申请材料:
填写《国内高校本科交换生项目学生报名表》(附件)。
十、校内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5月21日-6月7日,2012级普通本科生自愿填写报名表后递交所在学院办公室)
2、各学院进行学生报名资格审查;(6月10日—6月14日)
3、各学院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4、学院汇总名单后报学校批准,学生开始征求家长意见,签承诺书;
5、学生开始办理离校手续;(7月7日)
6、派出。(按照访学高校下学期开学时间报到,报到前请先与访学高校辅导员联系具体报到事宜,访学高校辅导员联系方式会告知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项目咨询电话:0592-6291566(教务处王峥灿)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1、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学生报名表
2、厦门理工学院学生访学承诺书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