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21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转发《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组织师生自愿在平台注册申报,并加强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管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有未结题项目的原则上不得新申报,具体参见《厦门理工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请各单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签章齐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单面打印、不装订,以便后续扫描)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
具体时间安排:6月28日前提交汇总表和申报材料,6月3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7月发布立项名单;9月3日前提交汇总表和申报材料,9月1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教育部将于10月发布立项名单。9月10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联系人:姚老师,电话:6291186,地点:行政楼410,邮箱:87183722@qq.com。
附件:
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1年5月)的通知(教产专〔2021〕4号)
2.厦门理工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务〔2020〕9号)
3.厦门理工学院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