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扎实推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全面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厦门理工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指导性意见》(厦理工﹝2021﹞53号),学校将开展首批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原则上专业群相关专业已经列入“校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4.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我校专职教师的数量(申报时可适当放宽,建设期内须达到要求);
5.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6.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7.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二、申报审批流程
1.二级教学单位根据现代产业学院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原则,紧密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开展建设,搭建基础团队,提出管理运行模式。
2.所牵头的二级教学单位科学编制立项建设申请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3)和佐证材料,其中佐证材料应包括科学合理、互惠双赢的合作协议初稿(可参考附件4),科学、规范、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佐证合作双方资质的相关材料,组织架构与办学条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他办学必不可少的相关材料。
3.所牵头的二级教学单位邀请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立项论证与评审。
4.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领导小组审议专家提出拟立项建设相关材料,并将审议结果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常委会核准通过。
请有申报意向的二级教学单位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申报书》(含佐证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姚老师邮箱87183722@qq.com。其中《汇总表》还需提交盖章纸质版,地址行政楼410,联系电话6291186。
附件:
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
2.厦门理工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指导性意见(厦理工﹝2021﹞53号)
3.厦门理工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
4.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协议书(参考模板)
5.厦门理工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