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落实《厦门理工学院课程思政实施方案(试行)》(厦理工党委﹝2021﹞3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无本人主持的在研未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且近五年内承担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建设中未出现结项验收不通过、中期检查不通过、经费使用异常等情况。
2.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主持的项目限1项,作为项目参与人(含担任负责人)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
3.项目团队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并结合成员岗位及特长,据实进行合理分工。项目申报负责人在组建项目研究团队时应事先征得项目组成员的同意,并由本人签字。提倡以课程组、系(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构成项目团队,鼓励跨学科多层次合作开展综合改革研究。
4.推荐项目应紧密结合课程思政主题,改革思路清晰,实施方案可行,预期效果明显。研究应突出前瞻性和创新性,注重研究结果的引领性和可推广性。
5.相同或相近内容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的,如无重大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二、选题指南
以下选题供参考,老师也可自设符合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相关的选题,具体研究题目自拟。
1.分专业类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研制。通过对课程思政理念、机制、教师、课程、评价、保障等系统研究,形成专业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纲要和具体路径,为本专业及同类专业开展课程思政提供操作标准和规范。
2.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建设研究。通过课程思政改革一般原则和规律的探索,形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群或教学体系建设理论和实践体系,具备研究或实际推广价值。
3.课程建设层面的课程思政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通过总结、提炼课程建设优秀经验,对其他课程开展课程思政提供借鉴和指导。
三、报送办法
1.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二级教学单位的,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建设任务书(附件2),于4月15日前向所在单位申报,二级教学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的审核和评审从严把关、宁缺毋滥,于4月22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并在限额内推荐。
2.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行政部门、教辅单位的,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建设任务书(附件2),于4月15日前向教务处申报;教务处于4月22日前完成限额内推荐。
3.报送材料以电子版、纸质版、平台申报三种形式报送。
(1)电子版:各单位提交申报汇总表(附件1)excel版至电子邮箱:56388308@qq.com。
(2)纸制版:各单位报送申报汇总表(附件1)签字盖章版至教务处教研教改科(行政楼410)。
(3)平台申报:申报老师将任务书(附件2)盖章签字版PDF上传至厦门理工学院教科研平台(http://xmut.kypt.chaoxing.com)。平台操作流程及登录账号,由各单位教学秘书通知相关老师。
4.教务处对推荐项目开展形式审核后,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立项数为20项左右。获得立项的项目可参加本年度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遴选推荐。
四、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之日起1年,各项目组围绕选题及预期成果开展研究,原则上不能延期,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题的最多只能申请1次。各二级单位应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加强指导、督促项目研究进度和效果。
2.经费划拨与使用: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二级教学单位的,项目资助经费由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包干经费划拨。项目申报负责人隶属行政部门、教辅单位的,项目资助经费由教务处划拨。资助经费不高于1万元/项,可分年度划拨,当年度经费未使用完的不结转、不回拨。立项项目应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及时、合理开支。
3.项目成果:以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及实施进展(效果)总结报告、课程资源建设及使用情况(效果)总结报告、实际出版教材或合作编撰实验指导书、教学改革成果及研究报告、制度文件、实际刊发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论文等为主。结题时,项目成果须对应或不少于《任务书》中的预期成果。
联系人:宋老师、姚老师,电话:6291856、6291186,地点:行政楼410,电子邮箱:56388308@qq.com。
附件:
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申报汇总表
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建设任务书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申报限额表
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中心 教务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