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授予我校4968名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现将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76-3011863,办公地点:浉河校区综合楼1403。
附件:2023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