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一次结项及延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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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11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一次结项及延期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工作受理范围
1. 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4年度立项的课题;2022年度、2023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2020年度以来,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2. 不能按期结项的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4)(以前填过的无需重复填写)。
二、结项材料要求
(一)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附件1);
2.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3.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 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5. 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6.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附件4)。
(二)结项材料装订要求:
1. 所填表格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
2. 结项文本装订材料顺序为①封面(加厚(不要用铜版纸),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编号、成果形式和填报时间);②目录;③内文,按需提供的材料1—6顺序编印。
3.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还需提供2本原件。著作要求复印封皮、目录、版权页、封底;论文要求复印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全文。
4. 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要作为结项材料提交。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 纸质版结项装订材料一式两份。
2. 《结项登记汇总表》《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附件2、附件3)各1份,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章。
3. 《变更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
4. 附件2、3、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hh@hebtu.edu.cn,请勿发送PDF格式文件。
以上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海虹 联系电话:80789757
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11日
通知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