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经费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要求,预算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需要开展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2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30天后才能发布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请各单位、各经费负责人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将填好后的《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发至邮箱13803874@qq.com。招标采购中心将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
具体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2。
联系人:柳老师(61830084、13803874@qq.com)
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月31日